崮文化网讯 1月12日,蒙阴县公安局联城派出所查处一起故意损毁财物案,将违法行为人梁某(男,30岁)、朱某甲(男,33岁)、朱某乙(男,22岁)、徐某某(男,40岁,以上4人均为费县人)分别行政拘留六日。
经查,2016年11月12日晚,为使大型货车能通过桃常公路蒙阴县联城镇小山口村限高架,梁某指使刘某、朱某甲、朱某乙、徐某某将该限高架横杆拆除破坏,经蒙阴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损失价值人民币3745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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